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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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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6 23:0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兰州财经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6年06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兰州财经大学始建于1952年。1958年定名为甘肃财经学院,开始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更名为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7月,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和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2016年我校共有55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428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105%,不超过120%。  
第十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非平行志愿省份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我校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三条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一般情况下,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则要求英语成绩优良。  
第二十条对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对艺术类专业,根据进挡考生志愿,在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合格要求,按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费  
我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如下:  
1.艺术类:6500元/人·学年;  
2.理工类:4300-4500元/人·学年;  
3.外语类:4300元/人·学年;  
4.其他专业:3800元/人·学年。  
5.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重新规范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收费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6〕120号)规定,本科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预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  
和平校区住宿费850元/学年;
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学年。  
如遇学费、住宿费标准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为准。  
第六章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六条奖学金  
在校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学金及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品德优秀奖4项专项奖学金。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标准5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七条贫困生资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2000-3000元/人·学年,学校设有东方富海优秀大学生奖助学金和企事业单位(个人)、社会慈善机构等资助的各类助学金。除以上资助项目外,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以地方政府牵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开展,各省区均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用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  
第二十九条“绿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考生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招生录取资讯。  
学校网址:http://www.lzcc.edu.cn;  
E-mail:zhaoban@lzcc.edu.cn;

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答考生问
2016年06月12日  
问:你校2016年招生计划如何?  
答:我校2016年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生4280人。  
问:你校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何特殊要求?  
答: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问:你校按何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答:对于同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问:你校如何录取享受加(降)分政策的考生?  
答: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问:你校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什么原则?  
答:对艺术类专业,根据进挡考生志愿,在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合格要求,按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问:你校怎样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答:我校建立了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积极协助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通过发放家庭困难学生伙食补助和临时生活补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部分学杂费等方式,支持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各类奖学金,同时社会团体、企业、个人也在我校设立了若干奖学金。  
问:你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如何?  
答:多年来,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就业工作体系,同用人单位建立了广泛而稳固的人才供求合作关系。我校毕业生历来以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较高、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近几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0%以上,在甘肃省高校中名列前茅。学校被授予“甘肃省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问:请介绍一下你校实行学分制的有关情况?  
答:我校从2009级学生开始实行了学分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分制,即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可根据修业学分情况提前或者延长,一般为3-6年。  
问:你校学生有无出国留学交流机会?  
答:近年来,学校先后与国外3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联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合作项目主要有:  
一、《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该项目是(教育部)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CCIEE)和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AASCU)共同合作与管理的新型中美高等教育双向交流与合作项目,CCIEE和AASCU选择中美两国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公立)作为该计划的成员单位,具体承担教学任务。现美方有24所高校招收该项目留学生。  
特此介绍:由于此项目在我校进展顺利,自2009年起,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CCIEE)确定我校为全国唯一一所全日制“中美大学实验班”的试点单位。即在我校大一新生中单独组建“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为留学美国做语言等方面的准备。该实验班,由学生自愿报名,在我校大一新生各个专业中选拔20名学生组成,同时实验班学生可以在学校允许下进行专业调剂。实验班课程由中美教师共同承担,在我校完成为期一年的学业,为学生赴美留学打下坚实的学业基础。现实验班已在我校举办了5期,120多名同学通过该项目留学美国。  
该项目培养计划分为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两部分:  
(一)本科生部分:直接从参加该计划的中方大学中选拔本科一年级学生,到参加该计划的美方大学学习第二、三年课程,然后返回中方大学学习第四年课程,从而使这些学生可在四年内同时获得中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部分美方大学从2009年开始推出本硕连读项目。  
(二)硕士研究生部分:直接从参加该计划的中方大学中选拔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到参加该计划的美方大学学习2至3个学期课程,然后返回中方大学完成毕业论文,从而使这些学生可在三年内同时获得中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  
《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由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和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全程监管,同时所有美方大学都配备专职老师对1+2+1项目学生进行全程管理。  
《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比全部在美国学习的留学方式可以节省50%以上的费用,而且为了支持《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开展,大多数美方大学给1+2+1项目学生提供数额不等的奖学金,因此,《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是对子女进行教育投资的一种较好途径。  
二、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项目  
胡弗汉顿大学(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是英国第五大公立大学,也是中英两国政府首批公布互认学历的英国院校之一。胡弗汉顿大学不但与我校进行多年学生互换交流,我校教师也多次赴该校进行培训,我校与该校在2011年联合成立了“中英教育科研研究中心”,旨在进行深层次的科研教学合作。该校与我校主要合作交流项目如下:  
(一)本科生项目:英方学校接收我校本科生按“2+2”、“3+1”、“3+2” “4+1”对接模式在英方攻读学士学位或硕士预科;  
(二)研究生项目:英方学校接收我校学生按“4+1”、“2+1”、“1+1+1”对接模式在英方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法国欧亚管理学院合作项目  
我校与法国欧亚管理学院按“2+2”、“3+1”对接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合作双方相互承认学分,学生赴法修完为期一至两年课程后,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兰州商学院与法国欧亚管理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学生考入你校后可否同时攻读不同的学位或专业?  
答: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和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我校实施了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制度。  
双学位是指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又完成不同学科门类第二专业的学习,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而获得第二学位;双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以外,还修读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但属于不同二级类的专业。  
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一律实行选课制,每学期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公布下学期双学位、双专业开设课程,由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当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同时,学生可申请免修该门课程;对于内容部分相同,但不同层次的课程,已修读高层次课程可免修低层次课程,已修读低层次课程仍须修读高层次课。免修课程申请须经教务处审批,并不得超过三门。  
问:如何更加详细地了解学校?  
答:我校的全面情况可上网查询,学校的网址为:www.lzcc.edu.cn同时开设了考生咨询热线,电话为:0931-5259988,考生和家长在工作时间可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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